流年、大運、“四柱”命局發(fā)生刑災化解法
一個人的命局中,如果流年、大運、與“四柱”發(fā)生相刑,或“四柱”本身有相刑,有這些信息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般較容易遭到刑罰,不守法,或者容易犯刑法等,另外,刑也容易發(fā)生傷災,疾病,或有自殺的傾向。
如果命局刑多,一組或兩組的,平時必須要多多遵守法紀,多參加學習有關法律知識常識,不要干壞命,免得遭到牢獄之災,還要時常警惕自己,少和人發(fā)生口角,不打架,可免刑傷之事發(fā)生。相刑即是:子卯相刑、寅已相刑、丑未戍相刑,辰午酉亥自刑等。 發(fā)生和形成相刑的關系,有本身“四柱”組成相相刑的。有流年、大運與“四柱”組成相刑的。命局組成相刑多的,一般發(fā)生刑時都會有兇災。如疾賤、車禍、死亡等??傊?,相刑的含義是一種待發(fā)的兇災信息。 遇到相刑,或三刑俱全的信息時,確實使大多人無法自制,不是發(fā)生車禍,就是犯法入獄。刑的發(fā)生使很多家庭破碎,嚴重時,還會導致家破人亡,不發(fā)生家破人亡的,由于相刑發(fā)生的矛盾,小則亦致妻離子散,一些平時一個很幸福的家庭,一時間可能全面遭到破壞。 但是,刑亦有好有壞,君子遇之則吉,小人遇之則兇,古人在論述刑的過程中說,君子不刑定不發(fā),若居仕途多騰達。小人遭此必為災,不然也被官鞭韃。所以,我們在平時的“四柱”預測中發(fā)現(xiàn),的確,大多官貴之人,其八子都有刑。因此,刑的說法不能一概而論,必須一分為二地看待,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上面說過,“刑”容易使人失去控制而犯罪,甚至遭災或死亡,其性之兇,令人害怕,但對于刑發(fā)生的兇性,我們應該怎樣采用什么預防和如何化解呢?其方法有那些呢: 化解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幾點: 1. 沖刑,就是利用外應的方法(動物性),利用其五行的屬性,把組成的刑局沖破,使其不能構成相刑,從而達到化解的目的。如:八字本身有寅已相刑,如果遇著流年或大運有申支來與命局構成三刑的,化解時,可利用佩帶刻有豬的物品,國豬(亥)可沖克已?;蛟诩抑叙B(yǎng)豬的動物,亦可在自己的住所里擺設以人假亂真的豬的裝飾品等,余仿此。 2. 合刑的方法亦與部刑的方法相似,同樣運用外應的方法(動物法)利用其十二地支五生屬性,把組成的刑局采用外應的方法,使其合化,在命局中,使其產(chǎn)生貪合忘刑的法則,改變其五行,從而達到化解刑局。如:八字中本身有丑未兩支的,遇流年或大運有戍支的,此時,就會與命局構成三刑,化解時,可佩帶或飼養(yǎng)兔的動物,或裝飾物。因兔(卯一可合去戍)使刑局不成,從而達到趨吉避兇,其余仿此。 以上方法。是筆者平時解災常用的方法,在化災的基礎上,確實有一定的功用,但也不能視為絕對,敬請讀者活學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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