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不完的精神外遇
有個妻子告丈夫有外遇,憑借的不是捉奸成雙的證據(jù),而是許多封電子情書。
丈夫在計算機中建立了一個隱藏式的文件夾,收藏著與女網(wǎng)友的火辣情書,本以為十分妥當。卻給精通計算機的兒子破解開來,告訴媽咪。 這位爸爸與住在德國的女性網(wǎng)友已通信一年,里頭情話綿綿,像“我可以愛你嗎?”“我好想現(xiàn)在給 你一個吻”和“希望今晚你就在我身旁”,都不是已婚夫妻間互訴的衷曲,太太看了忍無可忍。 這位太太不是省油的燈,一狀告到法院,要求丈夫和他的電子情人連帶給付三百萬元精神撫慰金,因為她覺得悲憤、沮喪又羞辱,這對電子奸夫淫婦已嚴重干擾她的婚姻生活。 國外的電子女友沒出庭應訊,丈夫答辯:不過是“精神戀愛”,女人只是紅顏知己,并沒有發(fā)生任何通奸行為。 結(jié)果,由于精神戀愛缺乏“不法行為”,所以,法官判妻子敗訴。 天下男人有個通病,心里話極少對發(fā)妻說。其實也沒有哪個妻子,在結(jié)婚多年后,還能不厭其煩地傾聽丈夫的夢幻囈語。在現(xiàn)實生活中,她早已把他的能耐看透,再也沒有編織美麗幻夢的空間。談精神戀愛的男人固然讓太太生氣,可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連這都告到法院去求償,表示夫妻感情間紅燈早已亮起。 女人很難忍男人的精神外遇.但有女人會說:“我寧可和他有肉體關系,也不要和他有精神外遇。”但我勸男人別當真,其實是兩者都不可以。女人說這話,只是故作寬容,鐵定假情假意。但在精神外遇上,女人不必太苛刻,不然,因為情敵會比想象的多,電子女友以及曖昧之紅顏知己等,抓不勝抓,終歸抓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