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1世紀后我國經濟形勢繼續(xù)保持良好的發(fā)展勢頭,城市化程度越來越高(然而伴隨著經濟高速發(fā)展而來的是自然環(huán)境仍然呈惡化趨勢,尤其是水源危機越來越嚴重,水源危機在我國西北和華北地區(qū)表現(xiàn)為資源型匱乏和水污染,在華南、華東地區(qū)則是嚴重的水體污染所導致的。為了解決日益嚴重的環(huán)境問題,我國政府在初步解決了工業(yè)點源污染后!正全力進行規(guī)模更大的城市污水治理工程,以實現(xiàn)水資源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建設運營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所需的資金巨大,必須引入市場機制,拓展投融資渠道BOT模式是一種國際通行的基礎建設融資方式!在我國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中已經有很多的案例,將BOT模式引進到環(huán)保處理領域可以有效的解決我國目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資金短缺的境地。
1、BOT模式的簡介
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 mode,建造-運營-移交)的概念是由土耳其總理厄扎爾1984年正式提出的。在我國又稱為“特許權融資方式”具有民營化、全額投資、特許期和壟斷經營的四個基本特征。其涵義是:國家或地方政府通過特許權協(xié)議,將一個公共基礎設施、基礎產業(yè)項目的特許權授予承包商)一般為國際財團承包商在特許期內負責項目設計、融資、建設、運營和維護,并回收成本,償還債務,賺取利潤。特許期結束后將項目所有權無償移交簽約方的政府部門。 實質上融資方式是指私營機構含國外資本參與國家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分配該項目的資源、風險和利益的融資方式(是政府與承包商合作經營基礎設施項目的一種特殊運作模式。
BOT融資一般指BOOT融資即建設-擁有-運營-轉讓。在實際運作過程中BOOT融資方式產生了許多變形,BOT 融資方式實際成為BOOT(建設-擁有-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BOOS(建設-擁有-運營-出售);BS(建設-轉讓);OT(運營一轉讓);TOT(轉讓-運營-轉讓)等融資方式的總稱。從經濟意義上說,各種方式區(qū)別并不大。
BOT投資模式通過使基礎設施商業(yè)化和私營化,可以引進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服務效率。 又可以補充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不足,減輕政府的財政壓力。以BOT模式進行我國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融資,正逐步為我國政府和國內外投資者所注意。
2 以BOT模式投資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可行性分析
建設運營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所需的資金巨大,必須引入市場機制,拓展投融資渠道以政府特許權形式引入私人資本達到融資目的為特征的模式,可以以準BOT模式;TOT 模式;托管運營模式和供排水一體化模式等方式來實現(xiàn)。
2.1 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產業(yè)化經營是發(fā)展的必然趨勢
據(jù)了解,我國污水處理確定的重點地區(qū)和項目為“三河三湖”(海河、遼河、淮河;滇池、太湖、巢湖、)、環(huán)渤海灣地區(qū)、南水北調和北京水資源保護,在這些地區(qū)和項目中,國家規(guī)劃將建設多座城市污水處理廠。為了解決日益嚴重的水資源危機,滿足廣大市民對生存環(huán)境越來越高的要求,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供水節(jié)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上的要求,“十五”期間,所有的城市都必須建設污水處理廠。到2005年,5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污水處理率應達到60%以上,到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得低于60%,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重點風景旅游城市不得低于70%。但是,根據(jù)已建、在建污水廠的實際情況,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噸水造價一般在1500~200元之間,運行費在0.4~ 0.6元/t之間,為達到通知的要求,在“十五期間”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需投資5000億元人民幣以上,這些設施的年運行費用也有數(shù)百億元之巨!如此巨額的投資和運行費用,僅僅依靠我國并不寬裕的財政支持,顯然是無法解決的龐大的資金缺口。已經成為我國市政設施建設的最根本的障礙。以江蘇太湖地區(qū)為例,盡管是我國經濟最發(fā)達地區(qū)之一,在“十五”期間江蘇太湖流域規(guī)劃將實施城鎮(zhèn)污水處理工程86項,目前僅有18個項目建成投運,還有31個項目在建,剩下的37個項目只是在開展前期工作,項目數(shù)量和投資規(guī)模均占總量的40%左右。
為了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我國各地政府開始把污水處理作為一項產業(yè),開征污水處理費,用于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建設部頒布了《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yè)市場化進程的意見》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轉讓特許經營權20 年及融資、建設、運營一條龍方式,吸引外資介入。國家計委《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和《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要求,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促使民間資本和海外資本流入城市水務行業(yè),重點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和外資投向城市水源工程和凈水廠。城市污水處理和回用設施的建設與運營,將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市場化、產業(yè)化經營已經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和優(yōu)先的選擇。
2.2 投資城市污水處理設施-BOT模式是一種理想可行的選擇
多年以來,我國城市市政污水處理一直以政府為主進行投融資活動。建設資金主要依靠政府財政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主體單一,投資管理模式和項目建設管理組織形式十分落后,缺少市場配置機制,風險約束機制和財政杠桿機制的約束,導致城市污水設施的建設不僅嚴重滯后,且還有著不切實際,盲目求大的問題,現(xiàn)有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也不理想。
采用BOT模式"政府不僅可以用將來的按政策征收的污水處理費來發(fā)揮現(xiàn)實的環(huán)境效益,變以前的一次集中支付為分期支付,可以進一步減輕財政壓力,可以使因財政原因而擱置的污水處理項目迅速的得到建設和運營, 有效地加快了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滿足全社會對公共工程和基礎設施的需求。可以從國際、國內乃至民間多渠道融資,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的資本在短時間內能夠迅速放大,而且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項目管理水平、技術水平都會有較明顯的提高。以BOT模式吸引民間資本和外資投資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已經成為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的重要選擇之一,為了促進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投資,我國政府對以BOT模式投資城市污水項目建設將給予一定政策扶持。根據(jù)中國環(huán)??偩值奈募鞘泄┧畠r格將包括污水處理。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將優(yōu)先調整到滿足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營的需要上,在江蘇太湖地區(qū)。為了配合環(huán)保產業(yè)的發(fā)展,噸污水處理費用已經上調至1.15元,城市污水生產用電按優(yōu)惠用電價格執(zhí)行,對新建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可采取行政劃撥方式提供項目建設用地,投資,運營企業(yè)在合同期限內擁有劃撥土地規(guī)定用途的使用權。
根據(jù)美、日等發(fā)達國家在市政污水處理上的經驗,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一定要從實際出發(fā),因地制宜#多建小型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由集中走向分散。隨著我國小城鎮(zhèn)的發(fā)展,2~3萬t/d 的中小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也越來越多,在目前的收費標準下。以BOT模式融資投資一座5萬t/d的中小型城市污水處理廠為例,特許權限為20a,其項目建設費用約在) 5000 萬~8000萬元人民幣,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為1.10元/ 噸污水處理費用為0.65~0.9元(含運行費用和貸款利息等),一般在10a左右可以收回全部投資,在剩余年限內污水處理廠的運營利潤將為該項目投資的凈利潤,這種規(guī)模的污水處理廠,投資金額和回報率作為BOT項目對于國內外水務投資商更易接受,且投資風險也有所下降,太湖流域在建的無錫城北、碩放、梅村等三個中小城市污水處理項目就采用了BOT模式進行融資,引進國外水務公司的投資和先進的管理。
對于國內民間資本和國外投資者,以BOT模式對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等基礎建設設施進行投資為他們在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提供了一個長期的、具有穩(wěn)定可靠投資回報的投資方式。桑德集團的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就將BOT模式投資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定在很重要的位置;法國蘇伊士水務公司、美國金源集團在國內也都以BOT模式積極投資于城市污水處理領域。
3 BOT模式投資的風險性分析
以BOT模式投資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是一個長期、穩(wěn)健的投資方式;但是在運作過程中,從建造、運營直至移交整個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系列的風險。這些風險涉及3大類:技術因素、財政因素以及政策因素。根據(jù)國內外在建、運行的BOT投資案例分析,在這3類風險因素中#通常技術因素是最容易克服的,而財政上的風險盡管比較難以把握,但依然是可以掌握的;最不可琢磨的就是政策因素,政策上是否持續(xù)、穩(wěn)定,是決定BOT模式投資項目能否雙贏的關鍵。根據(jù)BOT模式的運作規(guī)則,其各個運作階段都存在著這3大類的風險,并且這些風險是相互影響的。
3.1 項目建設期間
項目建設期間(B-build),項目的風險主要來自于一些諸如:處理工藝和方案選擇、技術路線選擇、系統(tǒng)優(yōu)化、項目前期管理、征地、施工及施工管理、工程質量控制等工程行為,這些風險從本質上都是屬于技術方面的,當然部分也涉及到政府部門的合作,根據(jù)中國政府的承諾# 征地將以行政劃撥的方式提供,而工藝和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應該完全可以在項目公司范圍內得到很好的解決。
3.2 項目運營期間
在污水處理廠運營期間(O-operation),項目公司可能遇到的風險是多方面的,其風險的控制跟最終涉及到財政上的風險是否可以規(guī)避。項目公司在以下幾個方面遇到一定的風險:
?。?)由設計規(guī)模與實際處理規(guī)模差異較大引起的風險。倘若實際規(guī)模小于設計規(guī)模#盡管在特許權協(xié)議中有著最低回報的承諾,但是必然導致項目的投資回收期可能延長,甚至虧損,目前我國很多城市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存在盲目求大的問題,因此進行BOT項目投資時一定要進行很充分的調查。
?。?)污水收費政策可能發(fā)生變化,從而使投資回收產生困難,對于這個風險#由于我國目前正在逐步進行市政收費的改革之初,通過各個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污水處理收費的標準更大的可能是逐步增加,由于這個因素,即使各種運行成本因素發(fā)生價格上的變化,如電力成本、人員工資福利等上升的風險也完全可以規(guī)避,而且隨著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將盡量減少實際運行成本,增加項目公司的回報,但是,由于我國污水收費機制尚不完善,給污水處理的BOT模式帶來很大的障礙。
?。?)由于技術失誤等因素#導致污水廠運營期間處理效果達不到規(guī)定標準,這對于項目公司顯然是致命的。因此在設計階段一定要確保工藝的合理可靠,而且運營期間,一定要嚴格科學的管理,確保處理效果等達到預期目標,克服運行中對環(huán)境和社會效益的不良影響。
?。?)長達20a甚至更長的運營期中可能出現(xiàn)的政策,經濟及自然不可抗拒諸方面的重大變化所帶來的對項目執(zhí)行的影響,對于自然不可抗拒的風險可以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至于政策"經濟的風險,根據(jù)國外此類項目的經驗教訓,這決定了許多BOT項目失敗的命運,如東南亞地區(qū)金融風暴以及政權更迭等影響。 但是,對于我國,這正是BOT投資方式得以正逐步推廣的重要優(yōu)勢,盡管我國處于政策經濟變革之中,但我國經濟持續(xù)發(fā)展,政策也十分穩(wěn)健,這一點國際上各大權威預測機構的預測給了我們很大的信心。
3.3 移交過程
目前國內BOT項目還沒有進入移交過程(T-transfer)的案例,但是移交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顯然應該是前兩個階段的綜合反應,這并不是導致投資回報和工程成敗等的關鍵時期,但這對雙方的合作關系和日后同類項目的發(fā)展也有著一定的影響,以BOT模式投資基礎設施建設在中國經過近些年的實踐之后,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特色和特點,具體到在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投資上,有幾種不同的方式。
為了減少BOT投資的風險#作為項目公司的投資者不僅要確保將污水處理設施從立項、建設、運營和移交等各個階段的潛在風險降至最低,同時要積極延伸污水處理設施的下游產業(yè),研究并投資污水處理后的回用#提高污水回用率,增加投資的自營收入,但是以BOT模式投資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也不是一個穩(wěn)贏的投資,作為投資者必須汲取國內外BOT投資的經驗教訓,首先要根據(jù)項目公司的實力,做好充分的投資調研#選擇成熟可靠的工藝,依靠科學高效的管理,以及和簽約政府部門的精誠合作,把握各個方面的風險,以確保投資項目能夠得到“雙贏”的結果。
4 結語
以BOT模式投資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等環(huán)保產業(yè),可以有效的緩解我國政府和財政的壓力,并使眾多業(yè)已規(guī)劃,但由于財政等原因暫時擱置的項目迅速的投入建設和運營#改善人民的生活環(huán)境,提高政府在人民中的信,通過BOT模式投資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等環(huán)保產業(yè),也為國內外私有資本(跨國財團等)提供了一個具有長期、穩(wěn)定回報的投資模式。
BOT模式投資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作為一個“雙贏”的融資和投資戰(zhàn)略,正為政府和投資界的有識之士所關注